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 “ 工学结合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实现在校学习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快速树立起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强校外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实习前教育

实习前教育是学生在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此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学生科配合,努力做到四个保证,即授课教师有保证、教育时间有保证、教育内容有保证、教育结果有保证。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端正学生的实习态度。

二、摸清学生对实习的认识与思想动态(根据学生自身的情况,把自荐实习单位的和各专业准备参加大赛的学生名单列出来)。

三、安全教育内容要丰富,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的衔接工作,教育学生学会:

(一)防火、防电、防骗、防溺水、防交通、防饮食的安全知识。

(二)施工现场、安全法规、触电自救等安全知识,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教育内容的考核。

五、实习纪律的要求:

(一)本校学生都必须参加就业前的实习,即毕业实习。各专业实习的时间、方式、内容,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大纲而定。

(二)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并要在保证学生已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教学与市场需要而定。

(三)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和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每月正常出勤,月出勤不少于20天,有事按规定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四)实习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服从实习单位领导。虚心接受指导师傅的教导,遵纪守法,刻苦训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五)全体学生必须在实习就业科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在未经实习就业科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自选实习单位。学生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六)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实习报告,对自己的实习过程进行总结,连同实习考核登记表一并交回实习就业科存档。

六、每位同学写一份实习方案和实习保证书。

七、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因此,在顶岗实习中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保证每位学生能有明确、适当的实习项目;

(二)主动与实习老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四)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实习秩序和社会安定;

(五)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六)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

(七)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单位简介(对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状态作简要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3.实习报告(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

4.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包括学校指导教师鉴定和现场指导老师)。

八、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各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九、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批准。

十、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学校和单位的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十一、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

十二、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十三、无故不按时交实习材料或所交材料不合格者,实习成绩均按不及格处理;

十四、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80%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第二章   实习工作的交接


学生在顶岗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由校领导参加,并由学生科向实习就业科交接实习生的资料,确保“五清”即每位学生的思想清、教育清、资料清、财务清、手续清。否则,实习就业科将不予接收。并在大会上宣布顶岗实习方案。同时向各位学生家长发送“致家长的一封信”,回收《反馈表》。


第三章    实习管理


学生实习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将学生实习中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实习单位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必须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学校与企业签定的实习协议中,必须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使学生的正当权力得到保护,全程为学生购买相应保险。在实习期间,当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时,实习学生有权向企业管理部门和实习指导教师反映情况。在情况属实而企业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学生有权拒绝上岗。

二、学习性原则。学生的实习是实践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全体学生必须在实习就业科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学生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三、实习采用学校推荐和家长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原则。

一时不能联系好实习单位的,必须在家长的监护下,在家听候通知,并经常同学校保持联系。自荐实习单位的,必须办理相关的实习手续。

四、采用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统一的原则。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安全和人身伤害事故、重大违规事件等突发事件,企业和实习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并启动相应预案。

五、学生实习管理具体见《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实习成绩考核鉴定

考核原则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顶岗实习考核登记表”。

一、 成绩考核评定

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企业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5%;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5%。


二、企业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认真填写“顶岗实习考核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学校对学生的考核  

《实习报告》考核,其内容包括: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实习情况分析、管理经验体会、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建议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