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培训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应急消[2019]314号)、《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政治监督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取证工作,保证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为提高培训质量、提升资格证的通过率,我校与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的机构进行合作,现就有关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及级别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方向。

二、培训对象

消防设施操作、检测、维护、管理等人员,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消防设施施工、检测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1.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学习物质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学、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防火巡查、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技能操作培训:包括消防安全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常见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初起火灾扑救等内容。

四、理论知识考试

200道题,每题0.5分,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90分钟,闭卷笔试。

、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考试由国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西站根据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六、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具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的人员。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扫描件(高中以上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电子版;高中及中专学历的需提供教育局开具的有效学历、毕业证明扫描件,同时写明教育局经办人和经办人电话);

3.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注明单位地址和固定电话,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须从事消防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中级须从事消防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如从事:消防安全、中控、检测、维保、保养等工作);

4.鉴定考试承诺书扫描件(需签名按手印);

5.本人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电子版(小于20KB);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报考中级需提供,近期累计五年缴纳记录明细、参保单位名称与工作证明单位盖章一致);

7.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报考中级需提供)。

★特别注意: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及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为确保考生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防止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发生,鉴定站有权随时、随机抽取部分人员前往鉴定站现场审核报考资料。请收到“请携带相关报考资料至鉴定站现场审核”短信考生,须携带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至鉴定站现场审核资料,社会保险通过现场手机查询,现场审核资料通过人员,鉴定站协助考生完成报名。在报考资料审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禁考2年,情节严重者,将报考资料移交相关部门。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提前部署,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认真组织,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2.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积极协调沟通,全面负责参训和报考人员的管理。

3.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和近年参训人员取证等情况,合理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并及时参加鉴定考试。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田俊杰 续晓敏  0351-7236504 2392291 13935157312

报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街13号

 

附件:

1.报名汇总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鉴定考试承诺书

 

山西省建筑工程技术学校

2024年5月29日